产品目录 / Product catalog
摩托车涂漆件检验方法及要求
检验涂层各项质量指标时,应尽可能在零部件上直接检测,原则上是在固化了的涂膜上进行。检验表面可以是产品,也可以是工艺条件与产品相同的试验板,并采用与实际零部件底材相同的材料。
5.1 试验的一般条件
5.1.1 试验场所
a) 试验场所应是温度为(23±5)℃,相对湿度为40%~80%,没有日光直射,没有妨碍试验的
气体、蒸汽、灰尘,噪音不得高于70dB(A),通风极少的地方。地面和墙壁均为白色或浅色,且不应反光眩目。
b) 检验人员辩色力正常,视力在0.8以上(含校正视力),应具有较丰富的油漆检验知识和实践经验,懂得一般的涂装工艺知识。检验时,需穿着中性颜色工装。
5.1.2 试验板的制作
a) 试验板的制作参考GB/T 1727。
b) 树脂试验板原则上采用与零件同一等级的材料,做成试验板。
c) 试验板的尺寸要求如图1(一般试验用)。试验板的壁厚:金属材料一般为0.8mm,树脂材料一般为3mm。
图1常用试验板尺寸
5.1.3 涂料的取样
涂料的取样步骤按照GB/T 3186的有关规定进行。
5.1.4 试验板的前处理
进行与量产相同条件的前处理。
5.1.5 试验的时间
有关涂面的状态及涂膜性能的实施时间,原则上是在喷涂完成后按表3所示时间把试板静置在试验场所后,再进行试验。但有时生产线上的试验项目等是立即确认的。
5.1.6 试验板的调整
如果是涂装过的试验板,应在试验前把涂膜表面的油脂类、指纹等肮脏杂物*清除后再进行试验,
但不可以用力擦拭涂膜面,或使用溶剂等引起试验板表面变化。
表3 试验实施时间
种 类 时 间
烧结材料 按规定的烧结干燥后24h以上
溶剂蒸发干燥型涂料 喷涂后48h以上
常温反应型及强制反应型 喷涂及强制干燥后72h以上
注:生产线上的试验项目是指涂膜的干燥状态、加工完成状态(光泽、喷涂不均匀等)等。
5.2 涂膜性能状态的检验内容
表面油漆(包括装饰性面漆和防护性底漆)涂层质量检验内容包括:缺漆露底、遮盖不良、气泡、脱落(剥落)、锈痕或锈斑、裂纹、麻点(凹陷)、流痕(流挂)、颗粒(尘埃)、起皱、桔皮、针孔、杂漆、脏污、划伤、砂纸纹、涂层光滑平整度(凹凸不平)、装饰贴条不平、涂层厚度不均匀等缺陷,并检查漆膜的硬度、厚度、附着力、光泽、鲜映性、光渗参数等。
5.3 涂膜性能状态的试验
对于有特殊地理位置(湿热带等地区)要求的涂漆件,应进行耐水性、耐盐雾性、耐湿热性、耐热性检验。
5.3.1 涂膜外观
a) 以工件为试验件。
b) 在扩散日光之下用肉眼观察试验涂面的色差、色不均匀的程度、光泽的差异、光泽的不均程度、厚度的不均程度、平整性、刷纹、桔皮、起皱、颗粒、凹陷、孔的程度,流挂、鱼眼、气泡、膨胀、裂纹、漆膜泛白的程度。
注:扩散日光是指日出3h之后到日落3h之前,从不会直射日光的北窗照射进来的光线;另可以根据当事者之间的协商而使用直射日光。
5.3.2 涂膜颜色
漆膜颜色参照GB/T 3181的规定执行。
把工件与样件板式色板相邻放置于背景(注1)的同一平面上,在自然光(注2)下,从垂直方向把蔽光框(注3)放在工件上进行观察。观察角度应是纵向的,界线宽度在视角的1′以下。
注1:背景是指在工件、样件板式色板的背后,起周围视野作用的事物。
注2:自然光是指日出3h之后到日落3h之前这一期间的阳光,也可以根据当事者之间的协商而使用直射日光;照度500×l以上,且分布均匀。
注3:蔽光框是为了确定周边视野,在工件与样件式色板上放置的光泽较暗的非彩色纸片,且视角是2°以上的长方形、正方形或圆形开口。另外蔽光框使用亮度低于试验板的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