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目录 / Product catalog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金属覆盖层 中性盐雾试验
(NSS试验)
UDC 669.620.193.272
GB 6458—86
Metalllc coatings-Neutral salt spray test
(NSS test)
本标准规定了中性盐雾试验使用的设备、试剂和方法。
本标准用于评定金属覆盖层的抗盐雾腐蚀能力,也可用于同一覆盖层的工艺质量比较。由于影响覆盖层腐蚀的因素很多,单一的抗盐雾性能不能代替抗其他介质的性能。所以本标准获得的试验结果,不能作为被试覆盖层在所有使用环境中抗腐蚀性能的依据,也不能作为不同覆盖层在使用中抗腐蚀性能的对比依据。
本标准对于试样的类型、试验周期和试验结果的解释均不作规定,这些内容由覆盖层或产品标准来提供。
本标准等效采用标准I S O 3768—19769《金属覆盖层 中性盐雾试验(NSS试验)》。
1 试验溶液
1.1 将化学纯的氯化钠溶于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,其浓度为50±
1.2 用酸度计测量溶液的PH值,也可以用经酸度计校对过的精密PH试纸作为日常检测。溶液的PH值,可用化学纯的盐酸或氢氧化钠调整。使试验箱内盐雾收集的PH值为6.5~7.2。
1.3 为避免喷嘴堵塞,溶液在使用之前必须过滤。
2 试验设备
2.1 用于制造试验设备的材料,必须抗盐雾腐蚀和不影响试验结果。
2.2 箱的容积不小于
2.3 要能何持箱内各个位置的温度达到5.1条规定。温度计和自动控温元件,距箱内壁不小于
2.4 喷雾装置包括下列部分。
a. 喷雾气源:压缩空气经除油净化,进入装有蒸馏水,共温度高于箱内温度数度的饱和塔而被湿化。通过控压阀,使干净湿化的气源压力控制在70~170kPa(0.7~1.7kgf/cm2)范围内;
b. 喷雾室:由喷雾器、盐水槽和挡板组成,喷雾器可用1个或多个,由试验区的大小而定。挡板可防止盐雾直接喷射在试样上。喷雾器和挡板放置的位置,对盐雾的分布有影响;
c. 盐水贮槽:要有维持喷雾室内盐水槽一定液位的位装置。
注:调节喷雾压力、饱和塔内水温和挡板的位置,使箱内盐雾沉降的速度和盐雾收集液氯化钠的浓度,达到5.2条的规定值。
2.5 盐雾收集器:由直径为
2.6 如果试验箱已作过不同于本规定的溶液的试验时,在使用前必须充分清洗。
3 试样
3.1 试样的类型、数量、形状和尺寸,应根据被试覆盖层或产品标准的要求而定。若无标准,可由有关方面协商决定。
3.2 试验前试样必须充分清洗,清洗方法视试样表面状况和污物性质而定。不能使用会浸蚀试样表面的磨料和溶刘。试样洗净后,必须避免沾污。
3.3 如果试样是从工件上切割下来的,不能损坏切割区附近的覆盖层。除另有规定外,必须用适当的覆盖层,如:油漆、石腊或粘结胶带等,对切割区进行保护。
4 试样放置
4.1 试样放在试验箱内,被试面朝上,让盐雾自由沉降在被试面上,被试面不能受到盐雾的直接喷射。
4.2 试样放置的角度是重要的。平板试样的被试面与垂直方向成15°~30°,并尽可能成20。表面不规则的试样(如整个工件),也应尽可能接近上述规定。
4.3 试样不能接触箱体,也不能相互接触。试样之间的距离应不影响盐雾自由降落在被试面上。试样上的液滴不得落在其他试样上。、
4.4 度样支架用玻璃、塑料等材料制造。悬挂试样的材料,不能用金属,须用人造纤维、棉纤维或其他绝缘材料。支架上的液滴不得落在试样上。
5 试验条件
5.1 喷雾箱内温度为35±
5.2 盐雾沉降的速度,经24h喷雾后,每个收集器所收集的溶液;就
5.3 通过试样区的雾液,不得再使用。
6 试验周期
6.1 试验的时间,应按被试覆盖层或产品标准的要求而定;若无标准,可经有关方面协商决定。推荐的试验时间为:2,6,16,24,48,96,240,480,720h。
6.2 在规定的试验周期内,喷雾不得中断。只有当需短暂观察试样时,才能打开盐雾箱。
6.3 如果试验终点取决于开始出现腐蚀的时间,试样需要经常检查。因此这些试样不能同已有预定试验周期的试样一起试验。
6.4 对预定周期的试验,可按周期(见6.1)进行检查。但在检查过程中,不能破坏试面。开箱检查试样的时间,应尽可能短。
7 试验后试样的清洗
试验结束后,取出试样。为减少腐蚀产物的脱落,试样在清洗前,放在室内自然干燥05~1h。然后用不高于
8 试验结果的评价
为了满足不同的试验目的,可以采用许多种试验结果评价标准。如:重量变化、显策镜观察、机械性能等。通常试验结果的评价标准,应由被试覆盖层或产品标准提出。就一般试验要求而言,常规记载仅需考虑如下几方面:
a. 试验后的外观;
b. 去除腐蚀产物后的外观;
c. 腐蚀缺陷如点蚀、裂纹、气泡等的分布和数量;
以上三方面,可采用GB 6461—86《金属覆盖层 对底材为阴极的覆盖层 “腐蚀试验后的电镀试样的评级》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定。
d. 开始出现腐蚀的时间。
9 试验报告
9.1 试验报告必须写明采用的评价标准和得到的试验结果。必要时,应有每件试样的结果;每组平行试样的平均结果;或试样的照片。
9.2 试验报告必须包括试验方法的资料,这些资料根据试验目的及其要求而定。一般包括下列内容:
a. 被试覆盖层或产品的说明;
b. 试样的形状和尺寸,试样面积和表面状态;
c. 试样的制备,包括试验前的清洗和对试样边角或其他特殊部位的保护;
d. 覆盖层的已知特征及表面处理的说明;
e. 试样的数量;
f. 试样后试样的清洗方法。如有必要,应说明油清洗引起的失重;
g. 试样放置角度;
h. 试验温度;
i.试验周期;
j.为了检查试验条件的准确性,特地放在试验箱内的参考试片的性质及其所得的结果。
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,由机械工业部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归口。
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气质、章蔷英。
本标准委托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