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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标准 1997年6月
| 饱和环境下的二氧化硫腐蚀实验 | DIN 50018 |
ICS(标准代号) 25.220.40;25.220.99;77.060 取代1997年3月的版本 索引词:腐蚀实验,饱和环境,二氧化硫 为了与ISO(标准组织)出版的标准保持同步,逗号用于十进制数标记符。 前言 这个标准又材料测试标准委员会拟定。它是基于已经取消的1997年3月版的DIN EN ISO 6988标准而拟定的,并且作为修订本发行,以便包括与德国市场相关的进一步的暴露条件的情况。 修订 与1988年6月和1997年3月出版的DIN 50018相比,现行标准专门指明了二氧化硫腐蚀实验的要求,而在1997年3月版的DIN EN ISO 6988标准中没有提及。此外,表中的一个印刷错误已经更正。 早期版本 DIN 50018:1963年12月,1987年5月,1988年6月,1997年3月。 1 适用范围 这个标准主要包含了在测试安排下进行的性能检验,以便评估防腐蚀系统。 就腐蚀实验本身而言,它参照了1997年3月版的DIN EN ISO 6988,除了暴露条件不同。 这个标准的使用者也被要求查询其它相关的标准和规范,并且被建议在特殊的事例中个别的实验条件也可取得认同。 在表格1中阐述的方法能加速腐蚀实验,如标准DIN 50900-3的那样,它们能快速发现在抗腐蚀实验中的缺陷。 请注意,在标准DIN 50905-1和标准DIN 50905-3中给出的说明在进行这个标准包含的实验时应遵守。进一步说明也可查询标准DIN EN ISO 6988的前言。由于不能排除已运用了防腐系统的试样,试样可能会相互作用,所以推荐对不同的防腐系统应分别测试。 如果在不同测试材料上运用的不同防腐系统应一起测试,那么就应考虑在实验时二氧化硫对材料倾向于不同的作用,并且结果也因此不能总是重复产生。 除非作比较的防腐系统相似,否则很难就它们在操作条件下的有效性下定论。同样地,在操作条件下腐蚀实验条件会有很大不同,防腐系统所承担的保护级别也不同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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© 在没有德国柏林标准局的批准前,这个标准的任何部分不能复制。 查询号:DIN 50018:1997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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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.97
2 参考标准
这个标准融合了其它出版物旧或新的资料参考。这些标准参考在本文中恰当的位置被引用,这些出版物的名称列举如下。对于旧的资料,仅当其在修订时适当增删后的修订出版物适用于这个标准。对于新的资料参考,出版物的版本更佳。
DIN 50900-1
金属腐蚀 — 一般概念
DIN 50900-2
金属腐蚀 — 电化学概念
DIN 50900-3
金属腐蚀 — 与腐蚀实验有关的概念
DIN 50905-1
腐蚀实验 — 原理
DIN 50905-2
腐蚀实验 — 在均衡腐蚀下的腐蚀特征
DIN 50905-3
腐蚀实验 — 没有机械压力时不均衡和局部腐蚀情况下的腐蚀特征
DIN EN 10130
冷成形的冷轧平钢铁产品 — 技术转移条件
DIN EN ISO 6988
金属和其它非有机涂层 — 一般水分冷凝的二氧化硫实验
ISO 8407:1991
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— 从腐蚀实验试样中去除腐蚀产物
3 概念
参看标准DIN 50900-1到DIN 50900-3。
4 实验准备和材料
参看标准DIN EN ISO 6988的条款3。
5 规范
这个标准中包含的防腐实验标准规范应阅读:实验DIN 50018 – KFW 1.0 S和实验DIN 50018 – KFW 2.0 S。也请参考表1。
6 试样
参看标准DIN EN ISO 6988的条款4。
7 一般实验条件
在表1中的现行标准的实验条件与在标准DIN EN ISO 6988中的条件有部分不同。然而,当进行实验时,在标准DIN EN ISO 6988子条款6.1,6.2和6.4给出的说明应该也要考虑。
备注:在实验箱底,实验阶段的开始添加太多的二氧化硫会快速溶解到水中。因此,有效的二氧化硫浓度在理论数量上大约是1/7。当然,在实验阶段,开始的浓度不会保持稳定,首先快速下降然后慢慢下降。
在第二次实验阶段时,应该不加热并且实验箱打开或通风1.5小时以上,18新利luck官网到表1中给出的暴露条件。
实验为期
除非实验持续期已,否则在相关的实验标准提及的24小时的一个循环的1,2,5,10,15或20个循环应进行。如果已到了一个不能接受的腐蚀程度时,或如果试样外观或功能已经受损应终止实验。
如果照常,几个循环可继续进行,那么要注意水和二氧化硫在每个循环后都务必要进行更换,如标准DIN EN ISO 6988的子条款
8 性能检验
为了保证在一个或多个实验设备下获得实验结果的可现性和再生性,应进行性能检验。
在子条款9.1和9.6给出的规范是基于额定容量为
9 用于性能检验的试样
9.2 性能检验试样的准备
在进行性能检验之前,试样和原坯应用石油溶剂油或一些其它合适溶液,不含纤维的布或刷子去除油脂,并且试样称重要到mg(毫克)。如果实验试样不能在脱脂后立即称重,它们应保存在干燥器中直到进行称重。
9.3 实验步骤
五件试样应垂直摆放在实验箱中,并且两块原坯在任一侧都要垂直放置。要符合标准DIN EN ISO 6988中的实验条件进行五个实验循环。
9.4 腐蚀产物的去除
一旦要求的五次实验循环已经进行,腐蚀产物应在温度
其它在标准ISO 8407中指明的溶液也可用到。一旦腐蚀产物已经去除,试样要用水*清洗,然后干燥并且保存在温度为
1)进一步的说明,可参看标准DIN EN ISO 6988的子条款5.4。
表1:实验条件
实验参数 | 在每次实验循环开始的SO2浓度的理论值,百分比浓度 | |||
0.331) | 0.671) | |||
标准规范 | 实验标准DIN 50018-1.0 S | 实验标准DIN 50018-2.0 S | ||
第1实验阶段 | 8小时,包括预热。 | |||
实验循环 | 第2实验阶段 | 16小时,包括实验箱打开冷却或通风 | ||
总次数 | 24小时 | |||
暴露条件 | 第1实验阶段 | 温度 | (40±3)℃ | |
相对湿度 | 大约100% (包括在试样时上的冷凝形成) | |||
第2实验阶段 | 温度 | | ||
相对湿度 | zui大75% | |||
在实验箱底的水分 | zui大0.67%2 | |||
1)假如是容量为 2)浓度是基于容量为 |
9.5 试样的称重
试样应确保所称重量到mg(毫克)。
9.6 结果表示
取决于质量的损失应该表示成总面积暴露的数量,用g/m2表示。平均值应是(125±25)g/m2,个别有偏差的不应超过平均数值的20%。
10 实验报告
实验报告应参照这个标准并且要包括以下明细:
a) 实验试样的类型和规定;
b) 进行实验的规范;
c) 实验的持续期;
d) 在实验中的任何中断;
e) 实验箱额定容量;
f) 与这个标准的任何偏差;
g) 实验日期。